肠穿孔医疗事故赔偿 (一)

答肠穿孔医疗事故赔偿如下:
1、协商,医疗机构可以与患者协商赔偿问题,而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调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误工费赔偿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2、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3、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可以与患者协商赔偿问题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二)
答根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医疗事故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参考相应的伤残评定标准,最高不超过155万元。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和《伤残人员生活补助金和就业援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其中,负有医疗事故责任的医师、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伤残、视力、听力等伤残评定标准对患者的损害进行评定,并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给予赔偿。具体来说,根据《伤残军人抚恤条例》以及《伤残人员生活补助金和就业援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事故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10万元以下;二级伤残:10万元至20万元;三级伤残:20万元至30万元;四级伤残:30万元至40万元;五级伤残:40万元至50万元;六级伤残:50万元至60万元;七级伤残:60万元至70万元;八级伤残:70万元至80万元;九级伤残:80万元至90万元;十级伤残:90万元至155万元。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鉴定由具有医疗资格的机构或者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伤残、视力、听力等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报送医疗事故责任者或者其保险公司,并抄送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事故方面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管理办法》第九条 患者因医疗事故造成伤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残、视力、听力等伤残评定标准确定其伤残等级,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给予赔偿。
医疗损害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 (三)
答医疗损害受害人应得到的赔偿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若需继续治疗,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按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不超过15年,70周岁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具体年限根据年龄有所不同。
交通费:按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区别 (四)
答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存在如下区别:
首先,其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所差异,前者适用《民法典》及《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后者则须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其次,在赔偿范围方面也因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相较于医疗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中增添了“死亡赔偿金”这一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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